首页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