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章 实施机关与管辖第七条地州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 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确定一个内部机构统一管理林业行政处罚工作。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