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