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送达与执行

第四十七条

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