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四章 送达与执行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