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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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