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冻结、查封的涉案财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