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案件调查结束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公安机关的,应当将冻结、查封的证据、材料一并移送。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