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冻结或者查封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 执法人员在实施冻结或者查封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