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海关总署对过境转移的农业转基因产品实行许可制度。其他过境转移的转基因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