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转基因产品”是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转基因生物与产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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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