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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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