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进出境转基因产品除按本办法规定实施转基因项目检测和监管外,其他检验检疫项目内容按照法律法规和海关总署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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