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四条

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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