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五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第三十四条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