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
第二十四条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发证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由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