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