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章 基金的投资和收益分配第三十一条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