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

第二十二条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可以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者数量设置限制,但应当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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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