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

第二十三条

国家版权局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制定机关
国家版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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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