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审查和批准第二十三条国家版权局根据下列情况之一,可以撤销登记: (一)最终的司法判决; (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制定机关国家版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