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登记岗位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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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