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的朝觐活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和依法进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