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朝觐费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朝觐费用收取与使用应当遵循据实核算、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 伊斯兰教协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并落实朝觐经费管理制度,按年度单独核算收支。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年度朝觐费用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
- 制定机关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朝觐费用管理
朝觐费用收取与使用应当遵循据实核算、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 伊斯兰教协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并落实朝觐经费管理制度,按年度单独核算收支。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年度朝觐费用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