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与监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制定机关
- 国家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依法行使职权,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与监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