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但仍在使用的,以及未落实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计划的,由铁路监管部门根据《铁路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国家铁路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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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老旧型铁路内燃机车淘汰更新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