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自然资源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国家秘密包括:

(一)绝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特别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二)机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整体军事防御能力造成严重威胁或者损害的;

4.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秘密级事项

1.泄露后会对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及海洋权益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

2.泄露后会对国家重要军事设施、国家安全警卫目标造成威胁或者损害的;

3.泄露后会对国家局部军事防御能力造成损害的;

4.泄露后会对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核心技术水平、知识产权保护造成损害的;

5.泄露后会对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造成损害的。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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