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标准制定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标准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征求行业内外有关部门、协会、企业以及相关生产、使用、管理、科研和检测等单位的意见。综合交通运输标准涉及铁路、民航、邮政领域的标准,还应当征求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意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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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