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标准制定
第十四条
标委会或者专家组应当在广泛调研、深入研讨、试验论证的基础上,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委会或者专家组可以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具体参与或者承担标准起草的相关工作,并全过程跟踪指导。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标准制定
标委会或者专家组应当在广泛调研、深入研讨、试验论证的基础上,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委会或者专家组可以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具体参与或者承担标准起草的相关工作,并全过程跟踪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