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章 信用信息采集与归集第九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谁管理、谁采集”的要求,依法依职责采集相关信用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违规采集。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