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七章 信用评价与信用承诺

第三十条

鼓励各部门在评优评先、人员招聘、试点示范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评价较好的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 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积极利用信用评价结果,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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