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 / 第二条独立法条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实施信用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合理关联、保护权益、审慎适度原则,确保奖惩措施与守信失信行为相当。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