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第三十条

第五章 执 法

第三十条

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因而发生核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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