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核设施在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各阶段与核安全有关的全部物项和活动(以下简称核设施物项与活动)的核安全监督。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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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设施的安全监督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