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国家对证券公司国有股权行政划转另有规定的,相关要求从其规定。 入股证券公司涉及金融业综合经营、国有资产或者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职责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金融业综合经营相关政策、国有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股东,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