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三条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相关主体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相关主体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证券公司股权相关行政许可批复的,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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