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罚 则

第四十六条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和相关单位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