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当对财务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确定核动力厂全寿期财务资源需求,为有效维护核动力厂管理体系提供资金保障。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