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应当对财务资源进行有效管理,确定核动力厂全寿期财务资源需求,为有效维护核动力厂管理体系提供资金保障。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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