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核动力厂安全责任,保护公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