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查询记录簿,做好查询记录工作,记录查询人、查询目的或者用途、查询时间以及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种类、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情况等。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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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