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第六条独立法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六条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六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