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五十三条第七章 器材管理第五十三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