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装卸管理第三十三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