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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