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五章 罚 则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