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