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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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