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各驻外使(领)馆、使团经商处(室)应及时跟踪和搜集国外反倾销立法修订情况和反倾销案件立案或复审动态及有关信息。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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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