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采取项目法分配的引导资金包括:

(一)对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科技创新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省份,予以定额奖励;

(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区域性创新高地的决策部署,需要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项目;

(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事项。

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支持的具体项目,在项目评审前发布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范围、要求等具体事项。

项目所在重点城市政府或其财政、科技等部门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绩效目标、实施任务、保障机制以及分年度资金预算等,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科技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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