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引导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管理。

财政部负责确定引导资金分配原则、分配标准,确定引导资金支持重点,审核引导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指导地方预算管理等工作。

科技部负责审核地方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和分配建议,推动开展项目储备,开展日常监管、评估和绩效管理,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等。

省级财政、科技部门明确省级及以下各级财政、科技部门在基础数据审核、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资金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科技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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