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省级财政、科技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报财政部、科技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制定机关财政部 科技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