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接到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后30日内,应当会同科技部门按照预算级次合理分配、及时下达引导资金预算,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制定机关财政部 科技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